(一)婚姻关系
“共同信念”是两人之间一致认同的信念,即是对“什么事情应该是怎样的”有相同的看法。“共同价值”是两人各自追求的价值,但都是对方所认同和追求的,例如去吃一顿日本菜,丈夫追求的是美食或饱肚,太太追求的是两人在一起的温馨;又例如一同去泰国旅行,丈夫追求的是舒缓压力、休息轻松,太太追求的是购物和吃喝。虽然价值不同,但是对方可以接受和支持,两人因而可以一同享受那次经验。
没有两个人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简称BVR)是一样的,所以当两个人结婚时,他俩也是把自己的BVR与对方的重叠,就像图1一般:
如果重叠而产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不足够,他们是不会进入教堂的。也许女人会对求婚的男人说:“我还须考虑一下。”三个月后两人结婚了,是双方都感到已经有足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
一个人的BVR是不断地在改变的,两个结了婚的人也是一样。他们各自的BVR改变了,所产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也跟着改变。问题是,十年之后,他俩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是增加了,抑或减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成长的男女,往往有以下的现象:
(1)中国人传统上很注重和谐,往往为了和谐而忍让。“忍让”其实不是解决,而只是延迟冲突的来临。结果像是一个坏了的苹果;果皮看来还好,而果肉已经全部变了黑色。所有有关的人都生活在痛苦之中。溯其原因,是孩童时没有人教我们如何面对冲突和处理冲突。
(2)孩童成长时往往从身边成人身上接受了很多信念,而凭这些信念塑造出一个“自己应该是怎样”的身份,为了坚持这个虚拟的身份,这些人会不顾内心的感受和事情具有的其他可能性而去坚持一些信念的执行。一个女孩与一个男士结婚是因为他有上进心,而十年后分手是因为他更有上进心~~把时间全放在事业上。这个女孩需要痛苦的经验才学到上进心不是她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她小时家长和成人不断给她灌输:男子最重要的是有上进心。
结婚时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不足不一定就决定这段婚姻不会成功,盲婚也有好的结局。决定的因素是两人结婚后能否在各自的BVR变化上有共同的方向,因而发展出足够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测试,看看你的婚姻之中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是否足够:
每个“是”得一分,每个“不是”得零分。
7分以上: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严重不足。
5~7分:必须注意,要为改善婚姻做点事了。
3~4分:可以改善得更好。
0~2分:恭喜你,你的婚姻生活是健康的。
这个测试,不是什么学术性的正式测验,而只是想引导你注意一下,在你的婚姻生活中哪里可以下点工夫去提升。
以下是一些简单的方法去增加两人之间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
第一个方法:
(1)每人一张纸,一支笔。
(2)每人各自写出20件两人可以一同做,在1~2小时中完成的事项。这些事项应该是费用极低,现实环境容许,而且相信大家会做得开心的事情。写的过程中两人无须讨论。
(3)两人都完成后,轮流读出所写的其中一项,若两人都同意的,便写在另一张纸上。若有任何人不同意的,都不能写入。无须说出不同意的理由,对方亦不得追问或批评。待两人都全部读出自己所写的,看看另一张纸上写上多少两人同意的事项。若少于12项,各人须各自再多写10项,重复以上的程序,直至做出一份有超过12项的两人支持的事项清单。
(4)定出时间表,每周两人同做清单里至少两项的事项。更可每次每项都加添增加乐趣的主意(只要两人同意)。
第二个方法(这方法更适合两人以上的家庭,例如家中有小孩共四人):
(1)四人开会,定出一个未来的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是在3至6个月内能实现的(大目标可以分拆为数个小目标)。
(2)目标必须是四人同意支持和各自能够出力的地方,旨在实现四人都能够有所得、感到成功、快乐和满足(例如策划一次家庭旅行,或者搬新居)。
(3)选定目标的过程中,亦应采用第一个方法的一些规定,即:
● 各人可自由提议,其他人不得批评、叱责、嘲笑和忽视。
● 各人可以经由表示不支持而使任何提议不获通过。
● 各人亦可以在目标范围和达到目标的途径的设计上写下各自的看法,然后全体讨论。
(参考本书中的“沟通二十条”。)
如此,最终获得大家通过的目标和计划的内容,都是全体支持的,亦因此代表了众人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
(二)亲子关系
在中国传统的教导孩子模式里,亲子之间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是很不足的。家长以“权威”、“什么都知道”和“你受我管”的态度对待孩子,孩子被要求“听话”,孩子完全被动,难以建立足够的自我价值(自信、自爱、自尊)。
既然家长的责任是帮助孩子良好地成长,使他们有足够的能力用自己的双腿站立在他们的世界里,因此使他们培养出足够的自信、自爱和自尊是极为重要的。家长应该以爱、鼓励和支持去代替恐惧、羞愧感和犯罪感来推动孩子,家长亦应该帮助孩子建立出一套良好的信念、价值和规条(BVR)。就是说,家长需要给孩子一个平起平坐的地位,才能有所谓共同信念、共同价值的出现。
如果家长老是把孩子当作孩子,孩子又如何能够成长,他日变为一个“大人”?就是这个理由,所以十多岁的孩子多数“反叛”,瞒着家长在外面做很多顽皮事。其实,这是孩子让他们自己成长的方法。如果家长不喜欢这个方法,就要改变对孩子的态度:把他们当作“准大人”,给他们空间和地位。如此,也就可以建立共同信念与共同价值了。
上一节(婚姻关系)所介绍的两个方法,也适用于亲子关系中。
(三)与老人的关系
每个人有许多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低。如果没有在年轻的时候建立一套健康的思想模式,年纪大了,会因一些能力的减少而感到不安。能力是使我们能够控制自己的世界的凭借,这些能力的消失,使我们看到一些在过去我们可以控制的事情不再如此,如果同时又未能注意到自己在思想方面的成长,心中便会产生一份不安全感。
事实上,因为思想成熟了,很多年轻时需要控制的事在年纪增长之后不再需要控制。思想成熟增加我们处理世界上事情的不同选择的机会,增加了我们的智慧,我们应该明白这是改变对世界的态度,对自己要求的时候了。
老人的不安全感使得身边的人感到窒息,因为老人要求自己无力控制的事情仍受自己控制,而所用的方法是企图运用身边的人的能力,这使身边的人感到被操纵,因而抗拒并引起关系紧张。其实随着年龄增加的智慧,能够使一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更大的内心力量,因而应该更能随和、灵活和适应。
明白了老人的不安全感,年轻的一辈仍然可以建立和加强与老人之间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年轻人可以用语言去肯定老人对事情受到控制的意欲,同时增加一些两方面都认同和需要的信念和价值:成功快乐、和谐健康、无论贫富生活中都可以有乐趣、互相尊敬和体谅等。
一些老人的BVR没有给他们成功快乐的人生,但又坚持不肯改变而要年轻的一辈不断迁就他们,甚至以“自残”的方式逼年轻一辈就范。当事情发展得炽热,大家都气冲冲时,最好不要谈论或处理它。待事情冷却后,大家都心平气和时,让老人了解他对安全感的要求,同时使他明白愉快的共同生活是需要双方做出努力而不光是一边讨好另一边,并且说出自己的底线,表明什么是自己不能接受的,同时做出多个不同的建议。有些家庭中,这需要不断重复地做,效果才会出现。在另一些情况里,老人完全不肯改变自己的BVR,年轻的一辈只好为自己保留两个世界:当自己状况良好时,用谅解的态度与老人在一起;当自己状态也很脆弱时,有自己的空间。
每一个人都有很多的选择,社会上经常有老少不和的争执,甚至老人不能与年轻一辈同住的情况也会出现,在今天欧美地区里这些已经变得较平常。数十年累积出来的信念、价值和规条,真的不是这么容易改得了的。宁愿自己独居而不肯给年轻人相等的地位去建立出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是一个人有权做出的选择:一个年轻人肯牺牲多少去保存一个老人的失效BVR,也是每一个人自己决定的选择。传统的思想仍在社会上显出给人无奈和痛苦的威力,只有每一个人都在孩童时期便开始建立足够的自我价值和一套有效同时三赢的BVR,这个现象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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